发文标题: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申报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注协[2025]1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5-4-7
实施时间: 2025-4-7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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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天津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津注协[2024]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天津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申报内部培训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或事务所分所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报2025年度内部培训资格:
  1.至少50名注册会计师;
  2.具有健全的内部培训制度和科学的培训计划;
  3.设有专门从事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和人员;
  4.能够提供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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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事务所(分所)内部培训资格申请表.docx    
附件2:事务所(分所)注册会计师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