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税务局管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3-24
实施时间: 2025-4-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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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近期将对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税务局进行管户调整。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自2025年4月1日起,原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税务局管理服务的纳税人缴费人,调整至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洪山区税务局、由武汉市洪山区税务局磨山税务所负责管理服务。
  二、原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税务局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继续有效,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洪山区税务局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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