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人社函[2025]6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5-3-28
实施时间: 2025-4-15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52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各省辖市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健全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机制,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资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3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社会资助
  鼓励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以下简称资助人)为参保人缴费提......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