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出口优化服务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5年第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25-3-28
实施时间: 2025-3-25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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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出口高质量发展,现将进一步做好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以下简称应征税货物)出口服务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出口应征税货物,应当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视同内销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本公告所称应征税货物,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第八条等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
  二、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应征税货物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按内销货物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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