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会职办[2025]4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2-24
实施时间: 2025-2-24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13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规〔2022〕21号,以下简称《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对象
  认定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根据《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认定对象为我省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和国际化......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2025年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与报送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