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会[2025]5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3-21
实施时间: 2025-3-21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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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崇左片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6号)要求,经全国人大授权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简化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的试行工作(计划试行3年),已于2024年6月30日试行期满。为切实做好业务审批试点改革期满的政策衔接,确保参与试点有关机构补申证书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新申请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服务平台)不再区分&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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