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货物分段实施准入监管模式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42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5-3-26
实施时间: 2025-4-8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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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口岸监管效能,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发展,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优化进口货物分段实施准入监管模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货物准予提离
  进口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凭海关通知准予提离进境地海关口岸监管区:
  (一)无海关检查要求的;
  (二)仅有海关口岸检查要求且已完成口岸检查的。其中,进境地海关口岸监管区内不具备检查条件且属于《转场检查商品清单》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可向海关申请在具备检查条件的特定场所或场地实施转场检查;
  (三)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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