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住房交易契税优惠政策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财税[2025]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3-6
实施时间: 2025-3-6
法规类型: 契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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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市、县(区)税务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2024年第16号)授权及要求,结合我省已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综合受理”的实际,现将有关住房交易契税优惠政策具体操作办法明确如下:
  一、纳税人申请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应向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综合受理窗口”提交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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