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高新技术企业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资质认定便利化举措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工信高新函[2025]10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时间: 2025-3-17
实施时间: 2025-3-17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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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雄安新区工科数局、财政局、税务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促进省外整体迁移到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快速规范确认,尽快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制订了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便利化举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企业范围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及工作指引,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到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外省通过&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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