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减免交割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商所发[2024]578号
发文部门: 大连商品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4-12-27
实施时间: 2025-1-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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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我所实施如下手续费减免措施,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者除外:
  1.免收期货交割手续费。
  2.免收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手续费。
  3.免收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手续费。
  4.免收期转现手续费。
  5.减半收取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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