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25]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25-3-7
实施时间: 2025-3-7
法规类型: 现金管理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76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
  为适应我国银行业发展形势需要,支持各类商业银行依法依规、公平有序参与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活动,经研究,现将《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财库〔2014〕183号)第八条修订为: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