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交纳2025年度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评协[2025]3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5-3-19
实施时间: 2025-3-1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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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4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5年度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4〕94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报送
  (一)总体要求
  2024年度行业财务报表的汇总与报送工作,通过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财务报表模块(以下简称财务模块)完成。
  单位会员应按照非合并报表方式填报财务报表,即:财务报表不包含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填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时,所填评估业务收入明细项应具备相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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