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电信部门取得装移机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5]62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0-26
实施时间: 2005-10-26
失效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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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汕头市电信局收取装移机收入是否应在劳务发生地全额纳税问题的请示》(汕地税发[2005]147号)悉。经研究,现对电信部门取得的装移机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已缴纳过营业税的递延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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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我省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地税发[2009]203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10-28
实施时间: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