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3-14
实施时间: 2025-3-12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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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做好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要求,现就我区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以下简称“邮寄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
  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在西藏自治区范围内,且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七条规定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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