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5]201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5-3-14
实施时间: 2025-3-14
法规类型: 监管措施及处罚、处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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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衔接落实《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信息披露,提高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质效,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2年3月3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深证上〔2022〕325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修订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年3月14日

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pdf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修订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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