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5-3-10
实施时间: 2025-3-4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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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辖市税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
  为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城乡大龄参保人员等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稳妥解决部分尚未完成2024年度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急难愁盼问题,经研究,决定临时延长我省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期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缴费期限。将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的2024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延长至2025年5月31日。在此期间,个人缴纳已生成缴费计划的2024年基本养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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