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商资流[2024]17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9-30
实施时间: 2024-9-30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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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
  按照《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9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为推动全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现将《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开展政策宣传,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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