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商务规[2025]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1-22
实施时间: 2025-1-22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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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不含厦门)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6号)和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商办流通函〔2025〕7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闽发改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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