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等5部门关于调整福建省汽车置换更新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闽商务规[2024]1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2-12
实施时间: 2024-12-12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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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政策实施情况,经福建省商务厅、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税务局研究,现对《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4〕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4〕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涉及汽车置换更新的部分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在现有政策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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