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消防安全标志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国家消防救援局2025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25-3-3
实施时间: 2025-2-25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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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安全标志(属于避难逃生产品类别)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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