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技术导师团执业问题解答[七]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5-2-24
实施时间: 2025-2-24
法规类型: 项目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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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以下问题解答系根据江苏省资产评估行业专业技术导师团日常开展业务指导和技术帮扶中,针对大家遇到的典型问题解答整理而成,仅代表专业技术导师个人意见,供会员执业参考,不应被视为对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的解读,不能替代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执业中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的职业判断。

  背景:被评估单位是一家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于2023年初通过土地一级市场摘牌取得一宗高标准厂房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高标准厂房可进行分割转让、销售。分割转让、销售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70%,剩余部分为自持。取得该项目用地后,被评估单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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