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有关事项调整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2-21
实施时间: 2025-3-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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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整合优化办税缴费服务资源,按照工作部署,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的征管职能划转至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3月1日起,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征管职能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承继,其他征管职能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承继,相关业务用章同步停止使用。
  二、原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继续有效;尚未办结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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