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2-26
实施时间: 2025-2-26
法规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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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用人单位: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25年安徽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以下简称“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申报缴纳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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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安徽省审核机构信息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