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 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残联发[2021]1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发文时间: 2021-4-19
实施时间: 2021-4-19
法规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为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以下简称联网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数据交互指标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