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本级项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库[2005]3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5-11-9
实施时间: 2005-11-9
法规类型: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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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单位:
  根据《上海市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项目资金会计核算,我们制定了《上海市市本级项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五年十一月九日  

  上海市市本级项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为规范和加强市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客观反映政府当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并为公共资源优化配置提供更符合实际的决策信息,根据《上海市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相关项目资金试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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