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按期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的提醒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2-28
实施时间: 2025-2-28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8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九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第二条规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以年度报告形式向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我局整理了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报送操作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