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采监[2025]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2-14
实施时间: 2025-4-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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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各单位:
  为巩固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公正、竞争有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不得设置差别歧视条款
  (一)要依法依规编制采购文件。采购人应按要求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审查和编制采购文件,不得设置差别歧视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与供应商相关且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资质、许可等强制性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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