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等21部门关于打造“古韵新辉夜山西”促进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消费增创业促就业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晋商流通[2024]18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2-18
实施时间: 2024-12-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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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的通知》(发改就业〔2024〕840号)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打造“古韵新辉夜山西”夜间经济品牌,推动我省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消费增创业促就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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