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二手车规范交易、推动汽车流通提质增效健康发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商消费[2025]1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商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2-11
实施时间: 2025-2-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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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汽车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扩消费的重要领域。目前,全省汽车保有量超967万辆。2024年,全国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汽车消费和二手车市场潜力巨大,汽车流通领域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务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促进二手车规范交易、推动汽车流通提质增效健康发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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