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关于开展资本项目两项便利化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2-31
实施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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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市分局、巢湖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安徽省分行、各国有银行安徽省分行、徽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徽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合肥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合肥分行、各外资银行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决定在安徽省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和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两项便利化试点。为确保试点政策稳妥落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制定了两项便利化业务实施细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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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 接收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业务实施细则 .docx    
附件2 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