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1-22
实施时间: 2025-1-22
法规类型: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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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内各政策性银行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海南省分行,南商(中国)海口分行,汇丰(中国)海口分行,海南银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
  为持续推进资本项目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作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以下简称海南省分局)制定了《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南省分局辖内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可按照本通知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以下简称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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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