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关于开展资本项目三项便利化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1-13
实施时间: 2025-1-13
法规类型: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各市(州)分局、双流营业管理部;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四川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四川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农商联合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各省外城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泸州银行、长城华西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四川天府银行、遂宁银行,各外资银行成都分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四川省开展部分资本项目业务试点,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投融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为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 接收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业务实施细则.pdf    
附件2. 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pdf    
附件3.“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