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关于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1-22
实施时间: 2025-1-22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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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开银行宁波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宁波(市)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宁波市分行,邮储银行宁波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宁波分行,宁波银行、东海银行、通商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宁波分行,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宁波管理部,各农村商业银行,象山农信联社,各外资银行宁波分行:
  为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24〕31号),现将《宁波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我分局辖内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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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宁波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