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涉外收入 “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2-31
实施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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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各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山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山西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太原分行,各外资银行太原分行,晋商银行,山西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申报主体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2〕22 号文印发)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修订了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晋汇发〔2016〕12 号文印发)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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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