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关于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1-28
实施时间: 2024-12-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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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政局、税务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我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贵安新区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阳市财政局
  贵阳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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