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基本医保待遇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医保发[2024]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4-10-17
实施时间: 2025-1-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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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设区市税务局,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解决各地在待遇保障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统一规范相关政策的操作办法,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35号)等有关精神,现将有关待遇政策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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