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采[2024]2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4-12-5
实施时间: 2024-12-5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64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
  为贯彻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规范开展履约验收的工作要求,落实《关于健全本市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的行动方案(2024-2026年)》(沪财采〔2023〕28号)工作部署,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规定,结合本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结果导向、讲求绩效原则,落实“谁采购、谁负责”要求,强化采购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主体责任,......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