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9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5-2-17
实施时间: 2025-3-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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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健康发展,规范货物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的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运货物车辆及空载货运车辆,应通过货运通道(常规货物通道、便捷进出区通道)卡口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未经海关同意,车辆或人员不得携带货物通过非货运通道卡口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二、海关根据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的风险水平,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对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实施卡口检查。卡口检查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检查场地实施,因货物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不宜在上述场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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