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快推进注册会计师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会协[2025]12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5-2-13
实施时间: 2025-2-13
法规类型: 非执业会员管理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113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支机构、注册会计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和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相关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注册会计师证书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照法律效力
  注册会计师证书电子证照为财政部确定的全国统一格式,由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通过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统一签发,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电子证照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