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青海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有效期的公告
发文文号: 青交[2024]4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3-1
实施时间: 2024-3-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61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自治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交运规〔2023〕7号),经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研究决定,《青海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青交〔2022〕69号)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现予以公告......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