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及办学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教财[2024]4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6-13
实施时间: 2024-8-1
失效时间: 2026-7-31
法规类型: 其他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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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教育局、西宁市委金融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
  为规范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加强办学资金监管,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青海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共同制定《青海省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及办学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教育厅
  中共青海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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