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辽宁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环发[2024]14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6-20
实施时间: 2024-6-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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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局、产业创新局、财政金融局、规划建设局:
  现将《辽宁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辽宁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20日

  辽宁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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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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