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资财评[2023]1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2-14
实施时间: 2023-2-14
法规类型: 湖北 收益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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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属企业,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资委: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鄂政办发﹝2022﹞54号)精神,抢抓经济恢复重要窗口期,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现就2023年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属企业和市州国有企业对承租其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1个月租金减免、3个月租金缓缴。省属企业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户原则上减免1月份租金、缓缴2-4月份租金,可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与承租方协商落实;租赁合同已约定租金减免的,约定幅度与优惠政策规定相比,按照“就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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