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2-5
实施时间: 2025-2-5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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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24年1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明确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的土地增值税衔接政策。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起草了《关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报请省政府印发实施。为推动政策尽快出台,征求意见期限为7日。请于2月1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来信请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税政处(邮编610016),信封上注明&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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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关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doc    
《关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