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25]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5-1-26
实施时间: 2025-1-26
失效时间: 2035-1-25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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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更好适应人口老龄化、就业形式多样化和人口流动常态化等形势要求,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进一步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依法实施全民参保
  (一)坚持基本医保覆盖全民。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医保。除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居民医保按年缴费和享受待遇,集中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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