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资[2024]1666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12-20
实施时间: 2024-12-20
法规类型: 内蒙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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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各盟市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
  为进一步健全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实现我区国有文物资源资产安全完整、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2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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