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库函[2025]5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1-23
实施时间: 2025-1-23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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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为做好2024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财库〔2023〕21号)及《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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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年度省(市、县)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样式).pdf    
附件2:年度省(市、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样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