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申报吉林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有出具专项报告资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1-17
实施时间: 2025-1-17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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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通知,现开展吉林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有出具专项报告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申报工作,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1月24日(以EMS寄递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
  二、申报条件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中介机构条件为: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取得执业许可时间应在2022年1月31日之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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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出具专项报告资质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