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发改价管规[2024]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12-27
实施时间: 2024-12-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79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废止原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津价费〔2008〕220号)。
  特此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27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