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5-1-20
实施时间: 2025-1-20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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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财政部关于编报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24〕161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资〔2023〕2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年报)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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